根据辽宁师范大学党委统一部署,辽宁师范大学党委第一巡察组于3月20日至5月20日对附属中学(集团化办学)党委开展巡察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.信访受理对象。附属中学(集团化办学)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。
2.受理内容。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
3.反映问题渠道。巡察期间,巡察组接受来访,设置邮政信箱、电子邮箱、开通信访联系电话,接受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。设置巡察意见箱和“码上巡察”二维码,干部群众可通过扫描公开的二维码,提交意见建议和反映问题。
信访二维码

巡察组信访接待窗口为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北院文科1号楼1907室,专门值班电话为18940918777,邮政信箱为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267号信箱,电子邮箱为lsddyxcz2@163.com;征求意见箱: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弘德楼509室。受理电话的时间为(工作日)8:30—11:30,13:30—17:00,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5月15日17时。
辽宁师范大学党委第一巡察组
2026年3月20日